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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OS.IO宪法草案条例第十条 “仲裁员标准”

EOS官方Block.one副总裁Thomas Cox在EOS Go社区发布了15条EOS.IO 宪法草案条例,阐述了关于诚信、产权、仲裁、禁止买卖选票、无所有者或受托人、10%所有权上限、处罚协议、区块生产者协议、设立仲裁论坛、仲裁员标准、开发人员和智能合约许可、多语言契约、开发者对非成员的访问负责、无积极权利、指定默认仲裁讨论会15个问题的处理法则,旨在创立和授权具有约束力的生态法案。

今天Starteos将给大家分享第10条条款“仲裁员标准”,之后将逐条分享,带大家了解整个《EOS.IO宪法草案 》。


EOS.IO宪法草案条例第十条 “仲裁员标准”


《条款10 - v0.3.0版EOS.IO宪法草案 - 仲裁员标准》



EOS.IO宪法草案条例第十条 “仲裁员标准”


目的

为仲裁员和仲裁论坛设定最低标准。

条款正文

任何成员如果尚未完成以下事宜,均不得以仲裁员自居:

●事先同意成员提供的仲裁协议;

●至少由另外两位成员提名;

●完成了仲裁论坛的学习课程,获得了认证,并具有良好的信誉。

讨论

无 - 有关“宪法”仲裁的大部分讨论要点见条款9。(金色财经))

郑重声明: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,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,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,多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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